清远

招商网

清远招商网  >  清远税收优惠政策  >  连南瑶族自治县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连南瑶族自治县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2

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精神,制订如下优惠规定:

第一条:厂房、土地优惠

外商租赁我县各类闲置旧厂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起租金每平方米1-2元。租用闲置厂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每月租金每平方米2-3元。

鼓励外商利用荒山、荒滩、荒坡、荒地投资办实业,按项目的实际用地需要,以优惠价提供用地。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县投资建设工业厂房者,免收属县收取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供电、供水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用电,免缴电力增容费。

外商投资企业用电电价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城市自来水,免收增容费。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61元。

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一律免征地方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经批准可继续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鼓励外商投资开发我县民族旅游资源。欢迎外商合资、合作开发旅游景点、旅游宾馆、旅游产品;允许参股我县旅游公司,共同经营旅游业务;投资300万美元以上建高级综合旅游宾馆者,由县政府在县城范围内无偿提供十五亩(10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免收属县收取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鼓励外商投资办大用工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达到五百人以上者,每用一名本县籍劳工,由县政府按每人每月二元人民币的数额奖励给该外商投资企业。

第六条:其它方面优惠

依照粤府办(1999)32号文规定,珠江三角洲或其它地区向我县迁移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来料加工厂企业,其进口原料、出口产品涉及到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的,保证其原有配额保留,并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边远山区优惠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增加配额。

在我县投资办实业者,立项、审批、报建及其他服务性收费属县收取部分全免。

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也不准向企业劝捐摊派。

第七条:外国商人及港澳台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县兴办"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适用本规定。县外国有、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来我县投资办实业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者,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我县以往颁布的优惠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

招商热线:400-116-9096
投资指南

又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清远市南端,与广州花都区接壤。目前区域总规划面积为165平方公里,2008年9月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龙塘镇和银盏林场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中工招商网产业园区资料记录,开发区内还拥有佛山(... 更多

投资清远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立即咨询
  • 企业政策

    企业政策

    立即咨询
  • 厂房仓库

    厂房仓库

    立即咨询
  • 写字楼租售

    写字楼租售

    立即咨询
  • 资金扶持

    资金扶持

    立即咨询
  • 人才政策

    人才政策

    立即咨询
  • 进入小程序找园区
    友情链接:

    江门招商引资招商网    佛山招商引资招商网    汕头招商引资招商网    清远产业扶持政策

    清远土地出租出售     清远厂房出租出售     清远仓库出租出售     清远写字楼出租出售

    清远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

    您好,园区招商专员为您解答园区招商政策、工业用地、厂房招商等园区招商信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也可直接拨打400-116-9096,由专业招商人员为您解答!

    稍后再说

    马上咨询

    电话咨询
    400-116-9096

    客服咨询

  • 注册公司政策
  • 土地厂房咨询
  • 资金扶持咨询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