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10-18
(一)使用土地及厂房方面1、外商可以以出让、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农业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出让地价款可以分期缴纳,对延期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出让地价款按以下标准收取: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评估地价的60%收取;投资:5OO万元以上,10OO万元以下的,按评估地价的70%收取;投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连南瑶族自治县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2
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精神,制订如下优惠规定:第一条:厂房、土地优惠外商租赁我县各类闲置旧厂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起租金每平方米1-2元。租用闲置厂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每月租金每平方米2-3元。鼓励外商利用荒山、荒滩、荒坡、荒地投资办实业,按项目的实际用地需要,以优惠价提供用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县投资建设工业厂房者,免收属县收取的一切费用。第二条...
佛冈县鼓励投资办实业的若干政策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2
为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者前来我县投资办实业,提升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以及清远市清发[2005]4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用地方面①投资者在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要求搞好配套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可以受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形式单独或合作连片开发土地(包括林地),并对该地在法定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享有直接对外招商引...
清城区投资成本和优惠政策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0
◆用电方面。凡投资者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兴办的工业企业(含新、老企业),其用电报装费给予免收,大工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省物价局批复我市的电价标准执行。分别为:①1—10千伏:平段0.481元/千瓦时;高峰段0.642元/千瓦时;低谷段0.297元/千瓦时。②35—110千伏:平段0.471元/千瓦时;高峰段0.6285元/千瓦时;谷段0.291元/千瓦时。③220千伏...
连州市投资碳酸钙、硅灰石下游企业的优惠政策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0
为加快连州市碳酸钙、硅灰石下游企业发展,做大做强非金属矿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投资碳酸钙、硅灰石下游企业,特制定以下优惠办法。一、适用范围本优惠办法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和市内民营经济以及已投产生产的碳酸钙、硅灰石加工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投资碳酸钙、硅灰石下游企业(即生产下游工业产品,其产品成分碳酸钙、硅灰石粉体占2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
连州市鼓励外来投资和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0
为加快连州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建设,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外来投资者和市内民营经济在我市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兴办实业,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清远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一、适用范围1、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和市内民营经济在我市范围内投资新办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投资项目。二、...
